10.3969/j.issn.1009-0029.2015.03.024
恢复区域报警系统功能的必要性
介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不同形式及相应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不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适用于不同的保护对象,提高保护对象级别采用更复杂的系统会增加成本,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非重要建筑,其采用区域报警系统更适合.针对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严格限制区域报警系统功能的条文进行讨论,提出恢复区域报警系统原有功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及实施应注意的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
X924.4;TU852;TP277.1(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5-04-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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