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029.2012.10.012
高层建筑避难间设置探讨
现有设置避难层的高层公共建筑较少且发挥作用有限.部分避难层被设置成敞开式,避难层内部的防火分隔措施不够完善.我国避难层面积5人/m2的要求明显偏低.必须扩大避难层设置范围,100 m以下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也须考虑设置避难层、避难间.避难层、避难间的防火分隔、送风系统、照明系统要求偏低,需作改进.
高层建筑、火灾、避难间、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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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4.4;TU972.4(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13-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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