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029.2008.02.017
浅析消防责任事故罪客观要件的瑕疵——对《刑法》第139条的修改建议
<刑法>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作为刑法在规范和调整国家消防安全和消防管理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 ,用.分析了该法律条文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与缺陷,对客观要件方面的具体规定,如将"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作为适用该罪的前置条件,削弱了该法律条文的适用性和震慑力,着重对消防责任事故罪客观要件的问题与对策进行探讨,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消防责任事故罪、刑事责任、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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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2;TU998.1(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管理))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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