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029.2001.06.024
违背规范要求小火殃及四邻——通洲商场“1.10”特大火灾看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1 火灾的基本情况
1999年1月10日凌晨2时15分,四川省达川市通洲商场底层的重庆小吃部因违章使用电热油炸锅,引燃可燃物而发生火灾.2时35分达川市消防中队接到通洲商场发生火灾的报警,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9名官兵参战.随后,增援力量先后到达现场,投入灭火战斗.63名官兵经奋力扑救,大火于4时30分得到控制,7时大火被扑灭.用登高车成功救出27名群众(6名儿童).在矿山救护队的协同配合下,官兵从唯一的通道疏散掩护近400名被困群众撤离,保住了毗邻的电信大楼、行署大院、红旗医院及其住宅楼、糖酒公司的酒库及营业大厅和住宅楼等9幢楼房,火灾燃烧面积达13 760 m2,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72户(225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1 630 777元.消防部队尽最大努力把人员伤亡、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限度.
规范要求、商场、特大火灾、民用、住宅楼、直接经济损失、官兵、矿山救护队、营业大厅、协同配合、消防中队、消防部队、人员伤亡、群众、灭火战斗、基本情况、火灾损失、电信大楼、消防车、四川省
TU89(房屋建筑设备)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