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1477.2003.10.019
新课标中小学语文教师应具备的素养
@@ 教育部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实验稿 )(简称<标准> )中对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地位、目标及课程的基本理念都有所规划,对小学语文教师应具备的素养提出了更新更重要的要求.
课标、中小学语文教师、语文课程、课程的基本理念、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全日制、教育部、素养、实验、目标、规划、地位
G63(中等教育)
2003-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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