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法""家法"辨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7660.2017.06.019

"师法""家法"辨

引用
关于师法、 家法以及二者的关系,学术界歧说纷纭.有人认为家法是师法衍生出来的,有人认为是否立于太学是师法、 家法的分别所在,有人认为师法是本门诸师的经说、 家法是亲炙老师的经说.这些看法均不正确.文献资料证明:西汉只有师法之说而没有家法之说;东汉则师法、 家法两词混用,家法实际上就是师法.东汉之所以出现师法与家法混用的情形,是因为经学阐释体系分化强化了"家"的概念,而历史年代久远淡化了"师"的概念.有人认为师法(家法)是章句,有人认为师法(家法)是说义或解说,其实章句与说义都只是师法(家法)的表达形式,而不是师法(家法)本身.师法(家法)是某一经学学派的先师按照自己的学术观点阐释某部经典形成而为其后学所严格维护的理论体系.

汉代、经学、家法、师法

B234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36-14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现代哲学

1000-7660

44-1071/B

2017,(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