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16.06.003
城市社会的生态逻辑:问题本质与伦理自觉
我们正在进入城市社会,生态意识是城市与社会理论的重要内容,但生态不等于自然,生态性不等于自然性。客-客关系、主-客关系、主-主关系、主体自身关系,是生态关系的基本内容。生态问题、生态意识具有深刻的城市性。伴随城市社会的推进、城市化所导致的综合失序,人们日益认识到,所有的涉人关系、非涉人关系都是复杂性、互动性、多样性、变动性的统一,都具有生态性。城市是多重涉人关系、全面生态关系的感性节点,不合理、缺少伦理反思的城市化是导致诸多涉人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转换城市发展方式,推进城市生活的伦理化,对解决包括自然环境等问题在内的所有生态问题有重要意义。
城市社会、生态逻辑、生态敬畏、伦理自觉、城市心性
B27(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城市哲学与城市批评史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6-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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