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14.05.003
从政治社会的财产权到历史-生产定向的财产权--马克思对若干近代理论资源的批判
洛克、卢梭以及黑格尔有关财产权的思想代表了近代财产权理论的三种主要路向,分别对应着英、法、德三大思想传统,这三种路向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将财产权问题理解为政治问题,并且始终立足于政治社会来思考财产权问题:洛克提出政府的目的即在于保护财产权,财产权作为自然权利从根本上优先于政治社会;卢梭一方面认为正是财产权(私有制)导致了不平等以及奴役,另一方面又认为“财产是政治社会的真正基础,是公民所做的一切承诺的真正保证”①;至于黑格尔,则在拒斥自然权利或者说自然法传统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财产权理论。区别于近代财产权理论的理论范式,马克思将聚焦点置于市民社会并致力于揭示诸种财产权理论的“经济基础”,其批判的切入点是被普遍承认的“劳动确立所有权原则”,而在揭示古典自由主义有关财产权的两条规律的明显矛盾的基础上,马克思将财产权问题批判性地导回生产领域,从而开启了历史-生产定向的财产权理论。
劳动、占有、简单交换、政治意义、劳动的客观条件
B17(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和发展)
2014-10-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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