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08.03.013
胡塞尔的意向性伦理学——以"意向"和"充实"为线索
胡塞尔的哲学常被冠以"认识论"的名号,但是,实际上他也非常重视伦理学.胡塞尔善于将他用于研究理论行为的方法扩展到对实践行为的研究,其中,意向与充实这对概念就是最好的例证,它们最初是用来建构认识论,之后,胡塞尔也将它们引入伦理学的研究之中,但是,这种移植是否有效,它是否会陷入两难境地?本文遵循胡塞尔伦理学的发展过程.以意向和充实这对概念为线索,试图考察此种移植的有效性,并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表象模式提出置疑.
意向、充实、实践理性、伦理学
B516.52(欧洲各国哲学)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