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7660.2004.04.013
"先天"概念的源始意义的澄清--现象学的一个重要发现
与康德认为只有表现在意识行为中的"形式范畴"才具有先天性不同,胡塞尔认为不论是形式范畴还是质料范畴都具有先天性;先天与后天的区别,表示的正是一般对象与个体对象在本体论上的区别.这意味着在胡塞尔那里,"先天"不再是"行为的名称",而是"存在的名称".海德格尔在充分肯定胡塞尔的这个思想的理论价值的同时,又对它做了"实质性的修正",把先天与后天的区别最终归结为存在与存在者的"本体论区别".
胡塞尔、海德格尔、现象学、先天
B089(哲学流派及其研究)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7-1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