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33/j.cnki.fishis.2015.01.003
建立渔船召回制度的可行性探讨
召回制度能主动有效地预防或者减少缺陷产品损害的发生,降低甚至避免缺陷产品的风险,因此在汽车产业、儿童玩具及食品安全等领域得到采用.文章对渔船的质量问题是否适用召回制度、责任与主体、判断依据、召回的处置等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当渔船存在可能影响渔民人身、财产安全隐患时,渔船修造厂应当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召回渔船,渔船检验机构也应当积极行使召回监督权,确保海洋渔业的安全.
问题渔船、召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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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9
2015-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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