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用语规范——以《标点符号用法》中的四组词语为例
制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必须使用规范用语.《标点符号用法》中的一些词语,如"标示"和"表示","连用""叠用"和"套用","分项列举"和"列举分承","应"和"宜",这些词语的含义和用法均值得探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应适时解释所用术语,其用语选择要依据语言事实,同一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用语应具有内部一致性,各种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用语也应互相关照和借鉴.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用语规范
H172.1;F272.92;H0-05
2023-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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