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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1+的+N2”格式句法歧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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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在+N1+的+N2”格式存在的句法歧义进行分化,发现该格式具体可分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多义格式类型。导致该格式歧义主要有四个限制因素:一是不同语境中,“在”既可以是介词,也可以是动词;二是N2[处所名词]具有[-方位]的语义特征;三是N1、N2必须都能作“在”的宾语;四是N1和N2之间必须能构成修饰关系,且“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还必须满足N1[处所名词]?N2[处所名词]。该格式的句法歧义与“在”有关,在不同的语境中,“在”的语义指向不同,形成了多指歧义关系,这是导致其句法歧义的根源。

歧义、方所短语、语义指向

H03;H31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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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语文(语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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