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145.2019.03.089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改造与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的协调分析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为了保障公众利益不受损害,推动真正有效专利权人继续发明创造所设立的一项制度.尽管该制度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关于其性质却仍然存在着争议之处,使得司法究竟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难以界定.现行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下专利复审委和法院使用不同的程序规则,亦会给其权威性及结果公正性带来一定影响.本文从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的改造、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两方面展开研究,以丰富现有研究体系内容并为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提供帮助.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改造、知识产权法院、建设
TDF523
201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7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