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145.2019.03.061
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分组局工作之我见
党中央通过持续正风肃纪、高压反腐,减存量遏增量,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但是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离"不想腐"的目标尚有较大的距离.表面上看,"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是出现隐形变异,树倒根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屡禁不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很突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面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进行更加深入的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工作遵循,必须不断深化认识和理解,才能在实践中精准运用.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组局工作、实践运用
D262.6(党的建设)
2019-05-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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