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1145.2013.18.013
新形势下工会在企业中的实践途径与方法--以攀枝花电业局代四川省电力公司管理的控股县级供电公司为例
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基础已逐步形成,主体资格逐步确立。面对和谐社发展进程,企业行政、工会和雇主组织三方都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因此,应该进一步建立和强化三方机制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在宏观层次上必须加大工会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事务的管理,充分行使作为企业主人的各项权利,坚持和完善工会与行政举行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由企业行政、工会和用人代表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共同协商解决应对改革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问题。
工会、企业劳动关系、实践途径、方法、攀枝花、电业局、四川、省电力、公司管理、控股、县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三方机制、职工、行政、雇主组织、主体资格、协商解决、民主权利、企业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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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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