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社会责任原则之价值论
商事私法性的过度强调,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问题,诸如最近的“富士康的九连跳”、“美国华尔街造成的金融危机”等。商法精神已能不再是美国的自由派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唯利论”观点,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商法的社会责任原则”。该原则的确立有其本身的价值问题以及学术价值。
社会问题、责任原则、商法、价值论、美国华尔街、金融危机、弗里德曼、经济学家
F832.51(金融、银行)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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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2.51(金融、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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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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