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标的合理使用——以云南某公司诉昆明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为例
@@ 案例简介
云南某旅游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公司")系专业经营旅游漂流服务的企业,该公司开辟了沿南盘江漂流的旅游路线,开始进行漂流旅游服务经营,并且于2003年获得"南盘江"注册商标,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9类.其后云南公司发现昆明公司昆明某旅行社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公司")未经云南公司许可擅自在旅游服务广告中使用了"南盘江"文字介绍其经营的旅游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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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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