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97.2019.06.006
学校数字监控的哲学反思
学校数字监控的使用能够保障师生及学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教师及时、细致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提供了便利.然而,数字监控精细的、非自然的监控形式,阻碍了学生的自由发展,侵犯了学生在自然环境下发展人性的权利.在学校中使用的任何技术都应该坚持一个底线,即保证人性在自然环境下的自由发展.基于此,不仅要为学校数字监控的使用设定限度——保障学生"正当的"学习权利,更要为实施数字监控提供路径——数字监控的使用要经过专门机构的程序审核,要服务于既定的教育目的,要坚持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学校数字监控、技术异化、学习自由、人性
G40-057(教育学)
201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数字化时代的学习自由问题研究"19YJC880108;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9 年度课题"广西教育综合改革跟踪评价指标体系研究"项目2019JD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受广西师范大学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数字化时代的学习自由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资助
2019-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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