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382.2019.11.016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探索与深化路径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振兴乡村、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存在权属确认不明晰、使用权流转范围小、政策体系建设不完善等诸多问题.结合福建晋江市、浙江义乌市、广东南海区、湖北宜城市、重庆大足区、青海湟源县等全国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县的做法及存在不足,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安排,应逐步建立相对应的法规体系,具体应用上应明确集体所有权权利、增强资格权人权益可操作性、加强放活使用权的制度设计与融资制度安排、改革探索上可延长试点期限与扩大试点范围、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扶持政策.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安排、改革路径
F320.2(中国农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耕地保护中的土地发展权机制创新的实践与理论研究"15BJY080;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福建省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其权益保障机制研究"FJ2016B228;福建省科技厅公益类项目"福建省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实现方式与保障制度研究"2017R1015-4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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