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382.2010.07.013
理性与根源: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困境和进路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尽管草案的名称最终确定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但历经10余年的法规还是没有在预期的时间内出台.在多次受挫后,实践中甚至产生了我国究竟是否需要专门股权投资基金立法的争议.该文考量从"产业投资基金"至"股权投资基金"嬗变的法理根源,认为股权投资基金的立法进路在于确认私募方式的合法地位,设立基金管理人的信义义务控制机制和明确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进行科学立法等.
股权投资基金、立法、困境、进路
F832.5(金融、银行)
2010-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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