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382.2007.11.018
农有永佃:土地非农利用制度改革方案刍议
该文提出农有永佃作为土地非农利用制度改革方案.方案的第一步是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其核心是农民土地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单位;第二步是建立以土地合作社作为土地出租和出卖的直接主体的土地非农利用制度;最终是二元化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即国家所有和农民土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同时分析了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在对方案的理论合理性,法理合理性,实践可行性和经济社会意义方面优越性进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市镇非农用地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土地非农利用、农有永佃、制度创新
F321.1(中国农业经济)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08-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