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写作中的作者署名与志谢
我国著作权法公布以来,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作为学术期刊必须严格执行著作权法.为此本刊对作者署名与志谢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1.全部作者信息均须中、英文双语著录: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方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投稿后严禁改动.作者单位名称应写出所在科室或教研室及邮政编码,并注明通信作者及其Email.如作者来自多个单位或多个科室,应注明每位作者工作单位情况.要求在作者名后用上角码编号,同时作者单位前均冠上编号,作者与作者单位通过编号对应.中文作者单位需著录全称,如作者为同一机构的不同科室,要全部著录,不做缩略处理.作者单位名称不能体现单位所在地,在邮政编码前给出单位所在地.英文作者和作者单位修改同中文,均不做删减.英文作者单位必须补全,且与作者一一对应.英文作者采用全称.外国作者,我国港、澳、台地区及少数民族作者姓名的书写方式应尊重其传统习惯,外国作者姓名及单位应标注原文,并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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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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