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8X.2016.10.009
股权集中度、第一大股东持股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
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多少为宜?股权集中度是否存在合理的区间?为此,文章选取15家上市商业银行从上市至2014年的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股权越集中,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越高;股东制衡越强,风险承担水平越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风险承担总体呈正相关关系.文章进一步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在50%、20%、15%和10%以上时验证其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低于10%后,股权持续分散、降低风险承担的效应递减.因此,商业银行第一大股东比例不宜过高,也不宜过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保持合理的集中度或分散度是十分必要的.
第一大股东、股权集中度、风险承担、区间效应
F8 ;F8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CJL032
2016-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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