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8X.2016.09.005
农地股份合作制问题研究
1978年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使农业生产效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在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下,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比较低,与规模经营相比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方式的效率很低。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活动的效率必须依赖生产方式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发挥规模效应。股份合作制正是应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要求出现的,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走向规模化经营,还有利于降低农业活动中的交易费用,此外,股份合作制推广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农地的非农化收益。但农地股份合作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地区农民的参与意愿不高,退出机制的缺失,股权与收益权和投票权不一致导致的效率损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文章也将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股份合作制
F32;F30
2016-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