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3.02.04
论保全错误的程序法解释
"保全错误"及其"赔偿责任"的含义可以分别从程序法和实体法两个角度进行解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裁判建立起单纯从实体法角度进行解释的规则,不仅不符合立法原意,而且违背保全申请行为的基本原理,导致申请人申请保全权与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失衡.在裁判方法上,以基础案件实体裁判结果倒推申请人主观状态的方法在逻辑上难以自洽.单纯实体法解释导向下的保全程序规则局部萎缩,担保功能变异,判断保全错误的实体标准模糊,潜藏司法不统一的危险.应当重视保全错误的程序法解释,仔细区分程序法意义上的保全错误与实体法意义上的侵权.
保全错误、实体法解释、程序法解释、制度风险、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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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项目ZFX2021P04
2023-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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