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3.01.02
恶意商标注册的概念体系解读与规范适用分析
在注册制框架下,商标权的取得与注册有直接关联,较少涉及商标使用,因此容易产生恶意商标注册和恶意商标使用问题.我国《商标法》从"非使用性目的""非正当性手段"以及"违反合法性条款"等方面,对出于不良动机而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形进行规制,形成了恶意商标注册类型化的系列条款.恶意商标虽然能取得权利外观效力,但经无效宣告制度补正后可能产生权利终止的效果;即便部分恶意商标转化成无争议商标,其使用也应受到法律规制.商标法的未来改革,应注重以商标使用为内核的正向规范和以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为对象的反向规制,在立法规范、行政确权审查和司法裁判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恶意注册、法律后果、使用规制、"注册+使用"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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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20.0(国际法)
2023-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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