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21.03.08
全球数字金融监管异化的软法治理归正
金融科技催生的数字金融运营方式,因其跨国监管套利与金融通道媒介效应,极易冲击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传统的数字金融治理进路通常采用双边监管协作以遏制监管套利,但成本过度投入却未能获得更佳监管成效,造成监管资源耗散下的错配;而数字金融的通道效应则易诱发强势国家的监管标准单极化输出,出现长臂管辖或替代合规,诱致监管技术的固化.对此,须借法律多元主义支持下的软法治理路径,采用基于吸引而非强制的监管技术标准,通过监管科技共享和监管参与激励,以消弭数字金融监管异化问题.同时,嵌入具有义务性内容、程序性保障和梯次强制执行力的硬法,能有效充实参与能力不足造成的软法正当性欠缺,遏制成员国选择性的软法治理投机行为,进而在多边主义下促成一种去霸权主义的协同治理模式,助力以中国为代表的新经济体对数字金融全球治理的话语权提升,落实区域监管相容与全球金融稳定的平衡.
全球数字金融、监管异化、数字金融软法、治理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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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96(国际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FJ2018B004
202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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