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9.01.14
信息社会中的经济法理论检视
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经济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法律部门,无疑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当下的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在这个新的时代①中,网络已经成为信息的基本组织机制,具有熊彼特意义上的“破坏性创新”特征,各种新的网络经济模式②纷纷涌现,对既有法律提出了新的挑战,甚至可能导致“规制的崩溃”(regulatory disruption)[25].所以,经济法理论是否能应对信息社会的要求,就成为其是否能继续引领经济法有力推动改革开放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拟对经济法的本体论、价值论和运行论等重要理论进行检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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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1(经济法、财政法)
2019-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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