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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6.06.08

过失相抵规则在侵权受害人自杀情形的适用

引用
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就受害人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是侵权法理论研究中的难点问题.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影响而罹患精神疾病选择自杀时,加害人应就自杀部分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过失相抵规则是侵权法中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规则,因自杀是受害人有意识的行为,应有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除非受害人自杀时无责任能力.但即便如此,加害人仍得以间接受害人的过失进行抗辩.这两种情形同时也影响了适用过失相抵规则时责任的具体分担.一般而言,在自杀者有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轻于受害人;而在自杀者无意识时,加害人承担的责任重于受害人.

过失相抵、精神疾病、自杀、责任分担

38

DF526(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法律机制研究”15BFX15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我国大规模侵权损害救济体系的建构”CDJSK11010

2016-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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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38

201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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