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4.02.02
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的路径思考——兼论人民陪审制向何处去
中央吹响了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号角,实现司法独立已箭在弦上.然而,刑事司法不同于民事和行政司法,实行司法独立亦不能消除导致司法腐败的根源,难以显著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率,改变不了司法不透明的局面,很难拉近判决结论与民众正义观的距离,因而无法显著提高刑事司法的公信力.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有赖于实现司法民主,但现行人民陪审制重象征意义而轻实际效果,陪审员只“陪”不“审”,没有发挥分权制衡的功能,因而必须改革.有关人民陪审制改革的三种方案中,陪审团制更有利于提高刑事司法公信力,应当成为人民陪审制的改革方向.
司法公信力、司法独立、人民陪审制、陪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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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现代风险的治理与非传统安全的刑法保障”13AFX011
2014-04-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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