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3.02.09
魏晋谋反罪中的兄弟连坐——基于公孙渊案、钟会案、杨骏案的考察
若说魏晋间罪名的界定和相关处罚规定、原则存在因袭汉律或发生变异的话,仅靠律文表述恐怕不足以说明问题,有相关案例可证可佐或许是更重要的依据.就谋反罪中所涉及的兄弟连坐问题而言,公孙渊、钟会、杨骏三案具备兄弟中有人谋反,有人陈情自告却又株连入罪的共性;但处理结果却生杀两殊.在承认古人有遇事求同类比的心理前提下分析三案,恐怕我们对任何案例所要认识的并不仅仅是罪与罚的问题,而是罪与罚背后的法律观念、价值与判断,以及古人是如何理解、接受甚至批判的.
魏晋、谋反、兄弟连坐、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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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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