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3.02.04
从两项《中国人权行动计划》看人权实践在中国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第4修正案》,我国首次将"人权"上升为一项宪法原则.随后,2005年8月28日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条第2款明文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条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2009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2012年6月11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①这表明,中国人权实践创造了以法律和政策两条路径平稳展开人权保障权利的模式.本文重点比较两个人权行动计划文本,并从政策视角切人考察中国人权实践.
中国、保障人权、行动计划、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国务院、人权实践、国家、人民共和国、政策、宪法原则、社会主义、人身权利、人格尊严、其他权利、民主权利、两条路径、建设事业、公民、犯罪事实
35
DF2(国家法、宪法)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