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2.05.16
小额诉讼救济机制比较研究——兼评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的规定
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规定了一审终审制,比较世界各国有关小额诉讼的立法规定,这一规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是值得研究的.在有关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设置中,基于权利救济的需要,以及不同的救济思想与立法目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设置了诸如“动议”、“特殊上诉”、“裁判异议”等多种救济方式.这些不尽相同的救济方式,不仅类型各异,而且从救济机制的角度上看也存在较大差异.我国有关小额诉讼救济机制的设置,从缩短诉讼时间、减少诉讼环节以及方便当事人诉讼等角度考虑,应当采用类似于“裁判异议”的立法规定形式与救济方式.
小额诉讼、救济机制、裁判异议、立法完善
DF72(诉讼法)
2012-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5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