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12.04.15
新的法律虚无主义之批判——基于民事司法的视角
古今中外均曾有过形形色色的法律虚无主义思潮.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一度盛行完全否认法律作用的法律虚无主义,使得中国社会全面陷入了“无法无天”的混乱状况,甚至到了崩溃的边缘.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的观念亦已初步深入人心.然而,近些年来,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却悄然出现了新的法律虚无主义倾向与实践,集中表现为轻视、否认、虚置立法权威与法律规范的“违法司法”与“法外操作”等.我们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法律虚无主义,倡导在严格遵守现行立法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适度地能动司法,这是社会主义司法原则不可动摇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由之路.
司法、民事司法、法律虚无、能动司法、司法原则、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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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6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