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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2.04.04

论清代官批民调及其对现行委托调解的启示

引用
清代民事调解有一种半官半民的特殊形式,即官批民调.其表现类型多样,具有固定流程,是清代社会治理结构、司法体制特点等多种因素作用的产物.黄宗智先生将清代这种半官半民的中间地带称之为纠纷解决的“第三领域”.现行委托调解也具有半官半民的性质,与官批民调同属“第三领域”的民事调解,但二者在产生动因及内容构造上存在明显差异.不过,就适用范围界定和调解人甄选而言,官批民调能为委托调解提供有益启示.

民事调解、第三领域、官批民调、委托调解

34

DF092(法的理论(法学))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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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34

20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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