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中的当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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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12.04.01

刑法学中的当然解释

引用
一般来说,当然解释是法条的适用方法,但在刑法中,当然解释应当作为一种解释理由.举重以明轻,是就出罪、处罚轻而言;举轻以明重,是就入罪、处罚重而言.当然解释的依据是事物的本质与法条的旨趣.由于刑法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在适用举重以明轻的原理得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时,不需要刑法的明文规定,但不能将刑法的处罚漏洞作为举重以明轻的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故在适用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得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后,还要求案件事实符合刑法规范,但是,不能将对案件事实的缩小评价当作对刑法规范的类推解释.

当然解释、概念、性质、依据、规则

34

DF61(刑法)

2012-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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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397

50-1020/D

34

201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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