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9.06.08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比较论略
在大体相当的法律结构基础上,因文化的差异,德日、英美和中俄三个不同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显著不同.三者的外在形态、逻辑结构和文化特点差异颇大,但其基本功能大体相当,各有其道理.我国的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经过长期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检验,具有相对的合理性.我国不宜全盘移植德日三阶层要件模式或英美双层次要件模式.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犯罪构成四要件模式的内在理论结构,是我国当前相关理论争议的合理出路.推进我国刑事法治,有必要注重刑法机制之刑事一体化理论知识形态.
犯罪构成、理论结构、文化差异、刑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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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1(刑法)
2010-0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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