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主体之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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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1-2397.2008.01.011

单位犯罪主体之质疑

引用
<刑法>虽然规定了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是,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存在着一系列的理论与实际问题,可能导致宪政上的困境.单位成为犯罪主体并不能有效地达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应该取消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规定.

单位犯罪、双重标准、宪政悖谬、现实困境

30

DF611(刑法)

西南政法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07-XZ-ZD-26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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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

1001-2397

50-1020/D

30

200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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