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8.01.009
连带债务共同诉讼关系之探讨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将连带债务共同诉讼作为必要共同诉讼的情形之一,要求连带债务人必须共同进行诉讼.学术界和实务界一致认为,应将必要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必要共同诉讼与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并将连带债务共同诉讼理所当然地归入类似必要共同诉讼的范畴.从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的联结点上来考察,连带债务共同诉讼应属普通共同诉讼,而非类似必要共同诉讼.
连带债务、类似必要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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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2(民法)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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