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7.05.017
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关系论——《罗马规约》的妥协性规定评析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与联合国安理会职权的关系,《罗马规约》作出了妥协性的规定,二者的关系既表现为平等与协作,又反映出相互间的适度制约.这种妥协性的规定反映了国际社会现实,体现了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职能与安理会政治职能的相对分离和互动,具有现实合理性.
《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安理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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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97(诉讼法)
湖南省教育厅资助项目
2007-1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36-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