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7.01.027
"索拉娅案"评注——德国民法中对损害一般人格权的非物质损害的金钱赔偿
德国《民法典》对损害一般人格权的非物质损害的赔偿并没有进行规定,它是德国法中一项典型的判例法制度.联邦宪法法院通过"索拉娅案"的判决,确认了以往的审判实践和学说所建立的"一般人格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通过对该判决书内容的研究,即可了解这一制度在德国发展的历史、当前的基本形态以及未来的趋势.
德国民法、一般人格权、非物质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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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84-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