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7.01.015
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构想
在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的发生不仅频繁而且后果严重.单个污染企业承担责任的能力有限,致使污染受害者和公共环境损害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为分散企业环境污染赔偿责任,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者,尽量减少社会和国家的损失,有必要借鉴国外环境保险的经验,探索建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污染责任保险、自愿保险、强制保险、环境风险、危险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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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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