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7.01.001
我国经济案件数量近年意外下降的原因考察
基于全国、省市以及基层的数据,有四种可能的解释--纠纷解决的结构变化、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和法院的运作不良.以上四个假说各有一定的道理,但没有一个能够为这个令人意外的下降给出简单、直观和充分的解释.由于纠纷解决的结构变化基本上无法言之成理,下降的原因要么在于社会中纠纷总量的下降,要么在于潜在的诉讼当事人将纠纷带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意愿降低.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假说对解释案件数量的上升有一定的解释力.而社会转型特别是法院的运转不良更会导致解释案件数量的下降.在一定的程度上,中国新近出现的情况可能对传统上认为已经解决的案件数量变化与社会经济条件之间的关系形成新的挑战.
经济案件、下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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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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