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6.02.017
清末修订《刑事民事诉讼法》论考--兼论法典编纂的时机、策略和技术
<刑事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本是为了回应守旧大臣的批评,适应当时改革的即时之需.为此,它被定位为一部暂行章程,这导致了它简单、务实的立法风格.不过,与这种风格不协调的是,立法者又显然试图将一些时人并不熟悉的制度引入中国.<刑事民事诉讼裁判等项法律>的发现,为我们进一步了解<刑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过程提供了线索.根据现有史料,不足以断定伍廷芳就是<刑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人;督抚对该草案的批评,也不能简单归结为"礼教派攻击法理派".这次立法最终以一种"不了了之"的方式终止,但是,作为法典编纂的一个失败案例,它却给后人以长久的启示.
刑事民事诉讼法、刑事民事诉讼裁判等项法律、法典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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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3(诉讼法)
2006-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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