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4.06.003
从神谕到自然的启示:古希腊自然法的源起与生成
自然法发源于古希腊,脱胎于从神话的没落到理性知识诞生的演进过程.在神话时代,以正义为内容的超验法理念孕育而成.神话衰落之时,自然主义者将自然与事物的"质料"或"本原"等同起来,宣称万物都有一个非神的本原和遵循一个普遍的规律,以此提出自然法和人定法概念,得出人定法由自然法派生的论断.正当自然主义者以人定法具有自然法的正义秉性为据大力捍卫城邦法律之时,悲剧作家则发现了人定法与自然法的冲突,从而第一次赋予自然法以道德的内涵.其后的智者学派则以人的自然本性为据,重新定义了自然法,使自然法由宇宙的普遍法则演变成人类的固有法则,并从怀疑主义的立场将自然法与人定法对立起来,引申出一系列人类法律的价值和特有法则,标志着自然法概念的正式生成.
自然法、神话、理性、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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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81(法的理论(法学))
2005-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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