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3.05.013
环境犯罪归责的主观要件分析
刑法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决定了刑法中所谓的严格责任实质上是过错推定,而不是完全的"不问过错",环境刑法也不例外.环境犯罪是一类罪名,其归责的主观要件因具体罪名的不同而不同.抗拒环保监管罪的主观方面多为直接故意;破坏自然资源罪的主观方面多为间接故意;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多为过失,且这种过失应当以结果规避义务为基础.
严格责任、过错推定、故意、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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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03-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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