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2397.2001.06.01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制度的缺位已成为阻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的关键性障碍之一.本文在考察不同国家和地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的立法及其原因的基础上,主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证明责任应由控方承担,并提出了若干完善我国侦查取证程序的建议,这对于我国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举证责任制度将具有重要的意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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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3(诉讼法)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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