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000.2008.07.001
文物引导下的遗产保护制度反思
本文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就是文物"的论调.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必须遵循文物的保护方式与要求"的逻辑结论进行了制度概念层面的反思.认为造成这一论调与结论的原因在于:遗产保护制度变迁下所形成的固化思维模式,导致了文物概念范畴上的谬误.致使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同于文物保护.由此,促使现实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以及旧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乏力.同时,在这种思维引导下,片面单一的保护模式也成为了制度变迁下的产物.并且也是造成"重传统建筑等遗产,而轻城市文化环境"的制度渊源.
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制度
TU984(地下建筑)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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