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之管见
2011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有三个突出特点;存在四个方面问题。建议今后个税每年调整一次。为了杜绝个税征收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应采取六项应对措施。在个人所得税从分类征收向家庭综合征收转向中,家庭超计划生育人口、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教育、医疗支出、房屋租金不宜作为个税减免的依据;但赡养老人即便是赡养非亲非故的老人,以及慈善捐款应作为个税减免的依据。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综合税制、公民诚信档案
F810.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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